题目
2、[10分]学校安全工作应当遵循教育规律,-|||-_、预防为主,坚持政府负责、-|||-属地管理、家校共建、社会协同、综合治理的原则

题目解答
答案
第三条 学校安全工作应当遵循教育规律,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政府负责、属地管理、家校共建、社会协同、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安全工作,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建设学校安全防控体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学校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学校落实安全制度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依法维护校园周边的治安和交通秩序,指导学校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及时依法处置学校突发事件和违法犯罪案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主管部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的学校安全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根据职责做好本辖区学校安全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安全工作,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建设学校安全防控体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学校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学校落实安全制度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依法维护校园周边的治安和交通秩序,指导学校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及时依法处置学校突发事件和违法犯罪案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主管部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的学校安全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根据职责做好本辖区学校安全工作。
解析
本题考查对《学校安全条例》相关条款的识记与理解。核心要点在于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的原则和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划分。解题时需注意:
- 原则部分:明确“教育规律”“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等关键词,对应法律条文中的核心表述。
- 职责部分:理清不同政府部门(如教育、公安、司法等)的具体分工,抓住“指导、监督、检查”“维护治安和交通秩序”等核心职责描述。
本题需结合《学校安全条例》的具体条款作答:
- 原则部分:根据《学校安全条例》第三条,学校安全工作需遵循“教育规律”“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并坚持“政府负责、属地管理、家校共建、社会协同、综合治理”的原则。
- 职责部分:第四条明确各级政府及部门的分工: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统筹领导,建立安全工作机制和防控体系。
- 教育、人社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学校落实安全制度。
- 公安机关负责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秩序,指导安全保卫工作。
- 其他部门(司法、卫健、应急管理等)按职责协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