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4. 进入屠宰加工场所的待宰动物应当附有动物检疫证明并加施有符合规定的畜禽标识。 A. 正确B. 错误
4. 进入屠宰加工场所的待宰动物应当附有动物检疫证明并加施有符合规定的畜禽标识。
- A. 正确
- B. 错误
题目解答
答案
第二十条进入屠宰加工场所的待宰动物应当附有动物检疫证明并加施有符合规定的畜禽标识。
第二十一条屠宰加工场所应当严格执行动物入场查验登记、待宰巡查等制度,查验进场待宰动物的动物检疫证明和畜禽标识,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第二十二条官方兽医应当检查待宰动物健康状况,在屠宰过程中开展同步检疫和必要的实验室疫病检测,并填写屠宰检疫记录。
第二十三条经检疫符合下列条件的,对动物的胴体及生皮、原毛、绒、脏器、血液、蹄、头、角出具动物检疫证明,加盖检疫验讫印章或者加施其他检疫标志:
(一)申报材料符合检疫规程规定。
(二)待宰动物临床检查健康。
第二十一条屠宰加工场所应当严格执行动物入场查验登记、待宰巡查等制度,查验进场待宰动物的动物检疫证明和畜禽标识,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第二十二条官方兽医应当检查待宰动物健康状况,在屠宰过程中开展同步检疫和必要的实验室疫病检测,并填写屠宰检疫记录。
第二十三条经检疫符合下列条件的,对动物的胴体及生皮、原毛、绒、脏器、血液、蹄、头、角出具动物检疫证明,加盖检疫验讫印章或者加施其他检疫标志:
(一)申报材料符合检疫规程规定。
(二)待宰动物临床检查健康。
解析
根据第二十条的规定,进入屠宰加工场所的待宰动物应当附有动物检疫证明并加施有符合规定的畜禽标识。这是为了确保动物健康,防止疫病传播,保障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