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项中,能够使具体行政行为发生效力的做法是( )。A. 税务机关电话通知个体工商户甲到税务局来接受询问B. 税务机关将《税务处理决定书》送达乙公司,在乙公司无人在场时将文书留置于乙公司C. 税务机关对个体工商户丙作出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但无法送达其本人,由其妻子签收D. 税务机关在给个体工商户丁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将文书放在丁家里并交代丁10周岁的孩子收好文书
A. 税务机关电话通知个体工商户甲到税务局来接受询问
B. 税务机关将《税务处理决定书》送达乙公司,在乙公司无人在场时将文书留置于乙公司
C. 税务机关对个体工商户丙作出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但无法送达其本人,由其妻子签收
D. 税务机关在给个体工商户丁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将文书放在丁家里并交代丁10周岁的孩子收好文书
题目解答
答案
解析
本题考查具体行政行为发生效力的条件,主要涉及行政文书送达的相关规定。解题的关键在于判断每个选项中行政文书的送达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规定的送达方式才能使具体行政行为发生效力。
选项A
税务机关电话通知个体工商户甲到税务局来接受询问,电话通知不属于法定的行政文书送达方式。行政文书送达需要遵循特定的程序和方式,以确保受送达人能够知晓文书内容,电话通知无法保证甲准确获取相关信息,不能使具体行政行为发生效力。
选项B
税务机关将《税务处理决定书》送达乙公司,在乙公司无人在场时将文书留置于乙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留置送达需要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而此选项中没有邀请见证人等符合留置送达的程序,所以这种送达方式不合法,不能使具体行政行为发生效力。
选项C
税务机关对个体工商户丙作出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但无法送达其本人,由其妻子签收。根据法律规定,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这里丙的妻子属于同住成年家属,这种送达方式符合法律规定,能够使具体行政行为发生效力。
选项D
税务机关在给个体工商户丁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将文书放在丁家里并交代丁10周岁的孩子收好文书。10周岁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作为有效的签收主体,这种送达方式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能使具体行政行为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