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自启动约谈之日起1日内,队伍建设处向约谈对象送达《约谈通知书》,明确告知约谈()、时间、地点等事项。A. 事由B. 主体C. 对象D. 地点
自启动约谈之日起1日内,队伍建设处向约谈对象送达《约谈通知书》,明确告知约谈()、时间、地点等事项。
A. 事由
B. 主体
C. 对象
D. 地点
题目解答
答案
A. 事由
解析
本题考查对公文处理或行政程序中《约谈通知书》基本要素的理解。关键在于明确通知书需告知的核心内容,需区分“事由”与其他要素(如主体、对象)的不同作用。“事由”是约谈的根本原因,必须明确告知,而其他选项可能在公文其他部分已说明。
选项辨析
A. 事由:约谈的目的是解决问题,需明确告知约谈原因,使对方知悉约谈背景和核心事项。
B. 主体:通常指约谈发起方(如队伍建设处),但题目中已明确由“队伍建设处”送达,无需重复说明。
C. 对象:约谈对象已在文段开头明确(“向约谈对象送达”),无需在通知书中再次列明。
D. 地点:题目中已明确“送达《约谈通知书》”需告知地点,但“地点”与“事由”并列,此处需选择更核心的要素。
关键结论:“事由”是约谈的核心依据,必须明确告知,其他选项内容可能已隐含或非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