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A. 正确B. 错误
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 A. 正确
- B. 错误
题目解答
答案
正确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食品安全法》中关于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限的规定。解题的关键在于明确法律条文的具体要求,即进货查验记录的保存期限是否为“不得少于2年”。需要结合法律条文的核心内容,判断题目描述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50条明确规定: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题目中提到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是法律的最低要求,当食品本身没有明确保质期时,必须保存至少2年;若有保质期,则保存期限应为保质期满后额外增加6个月。因此,题目中的表述符合法律规定,答案为正确。